台開前副董事長吳子嘉 告發邱于芸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財報不實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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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開前副董事長吳子嘉 告發邱于芸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財報不實罪|財經

2022/09/15 17:45:14文/品觀點編輯中心

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開公司)8月4日已遭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不過高層之間仍然風波不斷,今日(15)台開前副董事長吳子嘉,委託律師陳振東,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台開公司負責人邱于芸,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財報不實罪。

台開公司於今年 8 月 25 日召開股東常會,卻因人數不足流會,讓前去的小股東痛批「這是甚麼公司」,現場還爆發口角衝突,當時邱于芸公開表示,沒有技術性流會,而根據邱于芸當時提供給證期會財報,吳子嘉發現有重大弊端。

根據了解,邱于芸應向股東報告 110 年財務狀況,依法須提出之 110 年營業報告書及綜合損益表,但台開公司卻未將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之評價損失列入(約新台幣 11.19 億元),涉嫌編製虛偽不實年報並提出於股東常會予股東,此影響數高達十幾億,且達台開公司營業收入 424%(11.19 億/2.64 億),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 20 條第 2 項、第 179 條及第 171 條第 1 項之財報不實罪嫌。 

陳振東表示台開因為無法付出估價費,去年12月份內部之自結報表時,無法取得年度資產鑑價報告等資料,故投資型不動產等帳務尚未調整,之後邱于芸終於付款給估價師,於是在今年3月29日,已收到所委託之優世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傳送之年度資產鑑價報告,所列110年第四季至少應增列損失11.19億元,邱于芸明知此情,在111年8月25日召開之股東常會上,隱匿此損失項目,為報告與股東而提出之110年營業報告書及綜合損益表,未將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之評價損失列入。

也因此邱于芸所公開的台開財報,稅後淨損為38.91億元,經過會計師調整減列301,521,492元(主要是台中政府來函沒收豐洲保證金所致),再加上認列子公司收益9,962,979元,稅後淨損應為約41.82億元(即前述38.91億+3.01億-0.09億元),但此損失並未包括年資產鑑價報告之資料,之間差距高達11.19億元。

因此吳子嘉認為邱于芸股東常會上,提出不實之財務報告,應屬重大影響股東權益事項,已明顯涉犯證券交易法所定之財報不實罪,希望藉此告發,以維護台開公司 6 萬餘名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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