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 | 嚴禁電子煙 販售最高罰5千萬 吸食最高罰1萬 | 政治

分享:

品觀點 | 嚴禁電子煙 販售最高罰5千萬 吸食最高罰1萬 | 政治

2022/01/13 16:14:37文/資深記者 宋秉忠

行政院會今(13)天上午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電子煙及加味菸納入類菸品,嚴禁吸食及販售,違法吸食將罰款2千至1萬元,非法販售最高罰款5千萬。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政策就是要禁電子煙,修改《菸防法》則是取得法源;既然《菸防法》是眾所期待,行政院期待立法院能盡快審議、盡早通過,以避免法案通過前(無法可管電子煙)的時間落差。

雖然立院臨時會已經無法排入《菸防法》修正草案,但據羅秉成表示,政院仍然決定在農曆年前通過《菸防法》,以展現政府負責任的態度,同時期待立院在下個會期能排入審議,並盡早在下個會期通過。

《菸防法》通過後,未來不僅販售電子煙會開罰,吸食也要開罰,主管機關國健署的緝查人力足夠嗎?

羅秉成坦承,全面查緝電子菸會增加政府執法的負擔,但責任所在,一定要去做,但民眾的觀念宣導更為重要;他舉例說,現在在室內吸菸,不用政府取締開罰,自然就會有人出面制止,禁電子菸也應該透過公眾教育來落實。

根據行政院通過的《菸防法》修正草案,有7大修法方向:

一、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草案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二、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符合菸品定義,未經核可上市之新類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或已上市,因業者改變其成分(含添加物)或製程等菸品,草案規定,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

三、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35%增加至85%。

四、禁止加味菸。

五、禁止吸菸之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

六、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將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酒吧、夜店列為得設吸菸室之禁菸場所。

七、加重罰則:對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者,課以高於紙菸相對違規情節之罰鍰(最高5千萬元)。

為防堵菸商不以「電子煙」為產品名,或改用非電子驅動裝置來規避法律,國健署表示,已將這些產品均歸為「類菸品」,一律禁止其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而不使用「新穎」或「新興」等稱呼。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