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了人民的腿就先管臉! 港府禁群眾戴口罩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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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不了人民的腿就先管臉! 港府禁群眾戴口罩示威

2019/10/04 08:36:46文/

香港「反送中」衝突越發激烈,場面幾近失控,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無法處理示威遊行,就把腦筋動到示威著的臉上。港媒報導,香港行政會議4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訂定臨時措施應對「反送中」,其中包括,禁止示威群眾戴口罩上街的「禁蒙面法」,並在5日凌晨正式生效。

香港「反送中」群眾上街,常會戴著口罩或是防毒面具,一方面隱匿身分,另一方面是為了防範催淚瓦斯。不過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為了處理示威遊行,除了要求召開特別會議,還要求訂定「禁蒙面法」,禁止民眾配戴口罩上街,違者最高可處監禁1年。

根據媒體報導,林鄭月娥提議「有限度」引用,全名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緊急法,希望「止暴並恢復街頭秩序」,除了禁止民眾戴口罩,還有其他進一步限制,將由行政會議依照緊急法通過。

緊急法授權當局實施宵禁,審查媒體,並掌控港口與運輸,也因為效力龐大,港府之前一直不願引用。而此舉也引起各方不同意見,香港建制派議員認為「禁蒙面法」有助止暴治亂;不過自由派議員認為,這樣只會加劇警民緊張,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也批評,這是香港墮入極權社會的第一步。

其實「禁蒙面法」,香港不是首例,全球也有許多國家有類似規定,不過大多有侵害人權疑慮。《BBC》也舉法、德兩國案例,說明「禁蒙面法」根本無法處理示威遊行。畢竟香港示威群眾已經敢在街頭與鎮暴警察相搏,他還會怕你的「禁蒙面法」嗎?同時如果大批群眾依舊戴口罩上街,警方也無法處理。林鄭引緊急法或許是想再給示威者警告,只是犧牲香港民主美名,換來無力的「禁蒙面法」,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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