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沒打疫苗沒快篩不能上班 雇主可不給薪|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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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沒打疫苗沒快篩不能上班 雇主可不給薪|疫情

2021/08/19 15:16:26文/

自5月中旬爆發本土疫情以來,防疫警戒等級從三級降為二級,隨著室內場所有條件開放,公司行號也陸續取消居家辦公、恢復上班,不過,特定從業人員需完成疫苗接種14天,或提供快篩陰性證明才能進入職場工作,偏偏疫苗不夠,不是想打就有的打,快篩試劑1份要價數百元,這費用該由雇主支付還是勞工負擔,沒打疫苗無法重返職場是不是就沒有薪水,恐怕勞資雙方都要各退一步。

篩檢費用部分,法令無明確規定要由資方或勞方支付,勞動部建議由雇主支付,但雇主不得片面扣發員工薪資做為篩檢費使用,雙方要依循政府規範、自行約定。

對此,全國產業總工會祕書長戴國榮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現在因政府提供的疫苗不足,也不可歸責於勞工,如果快篩的費用交由勞資協商,根本就是勞工吞,放任勞資協商「就是雇主說了算」,最好的方式是由雇主與政府負擔,丟給勞資協商無法解決問題。

另外,勞工如因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至快篩站採檢,期間如因此無法出勤者,因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奬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未出勤期間因與請假有所區別,勞動部建議雇主以「防疫隔離」註記,另因隔離事由亦不可歸責於雇主,因此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該期間的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若勞工採檢後確診,則可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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