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一天遭藝人放鳥表演!新人怒控經紀公司毀約失信
2026/01/21 11:33:42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根據爆料公社網友披露,該起事件始於去年10月,當事人與某藝人經紀公司簽訂演出合約,約定藝人將於1月17日婚宴現場演唱4首歌曲,總時長45分鐘,並包含與賓客拍照互動環節。
雙方談妥細節後,新人依約支付訂金與尾款,並配合藝人需求安排音響、耳返等專業設備。婚禮籌備期間,婚顧提供飯店路線與安全動線,新人也提交表演歌單,經紀人均已確認接收。
然而去年12月30日,經紀人突然以藝人拍戲行程為由,要求調整演出時間或取消演出。原訂晚間7點半進場、8點15分離開的安排,最終協調為7點20分前離場,新人為顧全大局同意配合。
婚禮前三天,婚顧傳送完整流程表後,經紀人卻無任何回應。直至婚禮前一天早上,新人接獲婚顧通知,經紀人表示因拍戲行程提前,藝人確定無法出席表演。此舉讓準新人措手不及,已租妥的設備無法退訂,違約金無人承擔,更無時間尋找同等級歌手替補。
當事人表示,經紀人強調合約未載明取消須賠償條款,僅口頭承諾支付總價一成作為補償。然而婚禮結束至今,相關款項仍未到位。
新人質疑時值尾牙旺季,經紀公司可能因其他公司開價更高而選擇毀約,不確定藝人本人是否知情此事。對於此次爭議,記者嘗試聯繫藝人經紀人了解情況,截至目前尚未獲得回應。這起事件凸顯演藝經紀合約的規範問題,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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