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錯將鳳梨酥歸為水餃類包餡麵食 造成輸陸食品被卡 |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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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錯將鳳梨酥歸為水餃類包餡麵食 造成輸陸食品被卡 | 兩岸

2022/12/19 14:19:36文/資深記者 宋秉忠

近日,大約4分之3的台灣輸陸食品因為不符合新的註冊要求而被暫停通關,接著又傳出佳德鳳梨酥因為「中國要求交出配方」而拒絕補件。但該事件卻有最新發展。

臉書粉專「興趣使然的路人」揭露,食藥署於2021年10月召開記者會,將鳳梨酥歸類為「包餡麵食」,並要求業者線上填報,再由食藥署統一提交註冊;結果,包括佳德、郭元益、伊莎貝爾食品等台商就將鳳梨酥等糕餅類食品以「包餡麵食」註冊,結果幾乎都中國海關要求補件。

但檢視中國海關公布的註冊條件及對照檢查要點,「包餡麵食」是以小麥粉等原料粉加工製皮,並以畜禽肉、蔬果、蛋、乳等製品為餡料,經調製後迅速冷凍,經簡單處理即可食用的含餡米麵製品。

但鳳梨酥並不是「經簡單處理即可食用的含餡米麵製品」,而是可以直接食用的糕餅類食品,因此不屬於中國海關歸類的「包餡麵食」。

臉書粉專「一百五」也發現鳳梨酥等糕點應該使用中國海關HS1905的申請項目才對,如微熱山丘鳳梨酥(寶田公司)以HS1905自行註冊糕點類,就順利通過;而佳德鳳梨酥(佳德公司)依HS1902由食藥署統包註冊包餡麵食,就被暫停進口。

自從中國海關今年實施進口食品註冊登錄新制,食藥署協助3305件業者產品申請註冊,至上周為止,僅855件通過審查,通過率只有二成五。外界因此質疑,食藥署去年10月將鳳梨酥誤為「包餡麵食」,以致「推薦註冊」代為申請案件幾乎都沒過關。

食藥署長吳秀梅則強調,絕對沒有(申請類別錯誤)這種事,並稱,能否成功註冊,與「申報類別」無關,今年3月9日,食藥署積極協助業者書面送審,成分、比例、製程均為明文表列需要填寫的項目,食品業者基於商業考量,而決定是否願意補件。還是重申之前所謂「中方要求台商交出配方」的說法。

對於「中方要求台商交出配方」的說法,最新出刊的《人民政協報》強調,「本報記者致電多個相關部門求證,無任何機構提出索要台企商業祕密、原料配方。」

「興趣使然的路人」也指出,雖然我國政府至今沒有提供範例,但其實大陸是有提供範例參考的,以牛奶榛子夾心巧克力為例,原料占比僅須填寫「牛奶(10%)、榛子(5%)、可可脂和可可粉(85%)」,製程也僅須填寫「高溫混合可可粉和可可脂,加入牛奶和榛子灌模,冷卻倒模」,並沒有要求詳細的配方及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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