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全班飲料「只有她沒喝到」!家長控霸凌 法官狠打臉
2026/07/31 14:24:17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新竹市某國小一名男老師在卸任三年級導師後,為維繫師生情誼請原班學生喝飲料,其中一名女學生未喝到飲料,引發後續爭議。事件隔天,女學生家長即向校方申請調查校園霸凌,主張男老師私下交代同學排擠女兒,不讓女兒知道請飲料一事,並在同學面前說女兒會亂告、會亂講飲料害她發胖長不高等言論,營造敵意學習環境。
根據校方調查,當時負責登記飲料名單的學生在教室公開拿出白紙,大聲宣布要喝飲料趕快來登記,開放所有同學自行填寫姓名。
四年級導師、其他老師及多名學生均證實,男老師並未針對該名女學生刻意不請飲料或要求同學排擠她。
男老師向調查小組表示,他印象中男學生都要喝飲料,女學生有幾個不喝,為避免有學生沒登記又臨時想喝,因此多買了一些。男老師強調從未說過不想請那位女學生。
調查過程中,僅一名學生的訪談內容較為特殊,提到男老師請飲料前曾說不是特別想請該名女學生,擔心她會亂講這種飲料會害她發胖、長不高等說法,因為很怕女學生家長又告。這段證詞顯示師生間早有嫌隙。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合議庭依據調查小組報告認定,男老師調查學生喝飲料意願時,不僅沒有限制登記對象,反而多買飲料以防遺漏,此行為與刻意排除特定學生顯不相符。
法院指出,即使飲料意願調查單已遺失或未列為證據,仍可藉由多位證人一致陳述還原當時公開調查情形。家長控訴男老師要求同學排擠女兒、刻意不請她喝飲料,並無其他客觀證據足以證明。
法官查明,案發當天總共有四名學生沒喝到飲料,證明男老師並非獨漏該名女學生,也沒有針對她差別待遇,因此無法認定有故意孤立、羞辱或侵害的動機。法官在開庭時更對家長提出質疑,認為即便撤銷原處分發回學校調查,女學生已從小四升上國一,此訴訟究竟能爭取到什麼實質權益。
深入追查發現,這對師生在飲料事件前已有糾紛。疫情期間學校採遠距教學,男老師曾在群組宣布補課消息,但家長堅稱未收到通知。
加上男老師補課時確實有疏失,應該上體適能課程卻未出現在鏡頭前讓全班自習,被家長發現後提出檢舉。後續發生飲料事件,家長認為老師再度針對女兒,因此持續申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終判決家長敗訴。
而男老師雖在霸凌指控上獲清白,但已因體適能缺課案遭學校懲處,現已轉至其他學校任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