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性侵案二審維持原判!判刑2年6月
2026/04/23 13:10:51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NONO性侵案始於2023年Me Too運動延燒演藝圈期間,網紅小紅老師集結多名被害女子向檢方提告。
台北地檢署8月發動搜索行動,查扣NONO住處手機筆電等物品,並以50萬元交保,核發被害人保護令。總計有10名女子提出告訴,案件後因管轄權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定NONO於2008年至2013年間,利用藝人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被害人,在住處、飯店、車上等地點對6名女子犯下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行。偵辦期間發現6名被害女子互不相識,卻指證遭NONO以類似手法加害,其中2名被害人還能清楚描繪出NONO住家樓中樓格局。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認為多數告訴人僅能陳述自身遭遇,未目睹NONO對其他人的行為,無法互為補強證據,且敘述存在瑕疵與客觀事實不符。
法院僅認定一項罪名:NONO於2011年透過綜藝節目認識一名女子,提議開車送其返家,卻載至大稻埕河濱停車場意圖性侵遭抵抗未遂。
該名被害女子事後向親友透露經歷,親友作證時確認感受到對方情緒明顯異常,法院認為指述可信。
女子因擔心遭輿論指點影響事業,直到Me Too運動才勇於揭露。NONO在審理中始終否認犯行,聲稱不認識對方,法院認為其欠缺悔改之心,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歷經半年審理,23日上午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度。NONO每次出庭皆穿著白襯衫黑長褲,戴藍色口罩,對媒體詢問一概不予回應。
除本案外,NONO另涉嫌性侵猥褻2名女子的案件,經再議撤銷發回後,士檢去年8月改為起訴,目前仍在士林地院審理中,定於5月1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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