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判刑首例敲警鐘 兼顧兒少安全與社工尊嚴政府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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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判刑首例敲警鐘 兼顧兒少安全與社工尊嚴政府責無旁貸

2026/04/20 17:44:32文/觀點主筆室

震驚全台的「剴剴案」一審宣判,將負責個案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這不僅是台灣司法史上首宗社工因個案身亡而被認定具備「保證人地位」並承擔刑事責任的判決,更是對早已搖搖欲墜的社會安全網投下一枚震撼彈。一個稚嫩生命的逝去固然令人肝腸寸斷,但若司法僅僅是抓一個基層社工來祭旗,卻對背後岌岌可危的系統視而不見,這不僅不是正義,更是對社會正義的二次傷害。

長期以來,台灣基層社工始終處於高工時、高壓力、低薪資與人力嚴重短缺的「三高一低」困境。如今法院判決將社工定調為防範兒虐的「保證人」,形同將社工的職責無限上綱為「類警察」甚至「類保母」。社工師公會與第一線工作者發出沉痛警訊,此例一開,恐將引發災難性的「社工出走潮」。當基層為了自保而採取「防禦性作為」或「卸責式通報」,原本就已捉襟見肘的兒少保護體系將面臨徹底瓦解。

法院判決的核心在於認定社工能「拼湊受虐真相」卻消極不作為。然而,法官恐怕脫離了實務現狀。社工與保母之間並非監督與被監督的隸屬關係,而是協助與合作關係;社工既無強制調查權,也無監護權,面對擁有國家證照保母的惡意欺瞞與殘酷施暴,單憑1個月1次的訪視,如何能像偵探般洞悉一切?正如醫療專業人士指出,法官混淆了「轉介」與「照顧」的本質差別。將制度性失靈的罪責,全數推給一名20多歲的年輕社工,難脫執政者推諉之嫌。

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強調「社會安全網2.0」,投入數百億經費,卻始終無法補足人力破口。在本案中,我們看到的是跨層級、跨體系的集體失能。兒盟的督導機制何在?地方政府的抽查制度何在?當整個結構性平庸導致悲劇發生時,政府卻任由輿論與司法將第一線工作者推上火線。如果社工被課以如「保證人」般的無限責任,政府是否也應對等提供足夠的公權力、資源與系統支撐?若權責持續不對等,誰還願意留在充滿風險的火坑裡救人?

我們絕對支持捍衛兒少安全,但正義不該建立在尋找「代罪羔羊」之上。政府若真心想修補社安網,就不能以判刑作為終點,而應開啟制度性的通盤檢討。首要之務是釐清社政單位與民間機構的權責分工,解決長年的人力荒;同時,應積極研議建立「社工業務責任保險」,由制度分擔執業風險。此外,推動「創傷知情」的組織文化,給予社工必要的心理與法律支持,才是留住人才的關鍵。

社工是社會暗角的守燈人,若司法重槌敲碎了社工的尊嚴與勇氣,那麼受害的將不只是社工,而是每一位等待被接住的弱勢生命。還給社工應有的尊嚴與安全的執業環境,別讓社安網淪為一張網不住悲劇、反而絆倒助人者的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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