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鈴薯進口引食安疑慮! 食藥署釐清有問題即整顆丟棄
2026/04/17 18:32:28文/由NOW健康授權轉載
【NOW健康 編輯部/整理報導】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 NTE)中,要求台灣開放切片馬鈴薯,即使發芽或腐爛均可進口,外界質疑食安問題。然衛福部官員於立院接受質詢時,其中提到「剔除」兩字,更是引發批評,怎可在去處發芽或腐爛部位後,就可加工。對此,食藥署澄清,「剔除」是指將整顆問題馬鈴薯丟棄,而非局部挖除。
台美對等貿協中提馬鈴薯應整顆進口 非將芽眼或腐爛切除加工
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受訪時表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第53點所提及的馬鈴薯,是以「整顆」進口,若有發現腐爛、發霉、發芽的情況,進到加工廠前,就會整顆汰除,嚴禁只切除壞死部位後,繼續加工。
許朝凱強調,只要在整批馬鈴薯,發現一顆有問題,即應挑出淘汰,而不是將芽眼或腐爛部位切掉後再加工或流通。也就是「剔除」並不是修整或處理,而是整顆丟棄。
許朝凱表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及美國對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提到「加工用馬鈴薯」(chipping potato﹐processing potato),在輸入台灣前,均應符合農業部的檢疫條件規範,抵台海關時須通過邊境查驗,以及市場端抽驗的把關。
在查驗及抽驗過程中,如發現腐敗或「龍葵鹼」含量逾限量等違反衛生標準情事,即應整顆丟棄,不得僅將腐敗或發芽部位切除;必須在確保安全無虞後,才可進入後續加工或流通。
神經毒性龍葵鹼濃度不得高於200ppm 食藥署檢驗核心指標
許朝凱表示,進口馬鈴薯是否「發芽」,這屬於檢疫議題,係由農業部負責,主要考量是避免外來馬鈴薯在台灣繁殖;至於「腐敗」或「龍葵鹼」濃度偏高,則屬食品衛生問題,由食藥署執掌,只要出現腐爛或是「龍葵鹼」濃度高於200ppm(百萬分之一濃度),即不符合衛生及食用標準,不得流入市場。
許朝凱強調,具有神經毒性的「龍葵鹼」檢驗,為整體食安的核心指標,檢驗不合格就不能進口、販售。相關檢驗技術不難,各地衛生局均具有執行能力,並無量能不足或難以應付等情形。
若於運輸及儲存過程中可能發生之發霉、腐敗等情形,一般食品衛生標準中也已明確訂定管理要求。食品如未符合相關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確保國人食用安全。
文字編輯:楊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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