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震撼彈!副所長涉包庇鮍魚大亨 8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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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震撼彈!副所長涉包庇鮍魚大亨 80萬交保

2026/04/17 11:10:43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警界震撼彈!副所長涉包庇鮍魚大亨 80萬交保

台北市信義警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前副所長李俊良,因涉嫌長期包庇「鮑魚大亨」鍾文智,並利用公務權限私查個資,甚至帳戶出現260萬餘元來源不明財產,今日遭台北地檢署依圖利等罪嫌起訴,並重求刑8年。

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53歲的李俊良自2021年至2024年間,長期協助因案須定期報到的鍾文智偽造報到紀錄。檢方指出,李俊良將報到案件紀錄表從值班台取走,替鍾文智在紀錄表上簽名,填具不實報到時間共95次,讓鍾文智省下路程時間與油錢,方便其對外應酬。

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李俊良任職信義分局期間,每月薪資收入約10萬餘元,且無其他業外收入,但其金融帳戶在111年至113年間,以現金存入的不明款項總計增加260萬4000元,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

此外,李俊良還協助鍾文智查詢個人資料,以其帳號密碼登入勤區查察處理系統,虛偽登載家戶查訪事由,查詢鍾文智2名債務人的個人戶籍資料,並將資訊告知助理葉仲清,再由葉仲清轉知給鍾文智。

在接押庭上,李俊良全盤否認犯罪指控。他表示與鍾文智是屏東同鄉,兩人會一起喝酒聊天,強調沒有對價關係。對於260萬元財產來源,李俊良堅稱來自母親贈與、親友借貸及個人投資,但被法官詢問借貸細節時,卻回答得跌跌撞撞,聲稱時間久遠記不清楚。

當李俊良請求以80萬元交保時,法官質疑其不明來源財產就有260萬,為何只能拿出80萬保證金。檢方認為李俊良與目前逃亡中的鍾文智交情匪淺,極可能受其援助逃亡。

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李俊良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須配戴電子腳鐐科技監控。同案的葉仲清承認犯行,獲准20萬元交保,同樣須接受科技監控。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等多項罪名起訴李俊良,具體求處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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