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武士刀殘暴割喉!彰化男為「彩虹菸」狂砍友人3刀
2026/01/30 13:13:05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彰化縣北斗鎮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人未遂案件。一名廖姓男子與江政輝在江男住處房間內,因第三級毒品「彩虹菸」問題爆發激烈口角。
根據法院判決書記載,兩人原本是朋友關係,當天在房間內因彩虹菸的爭執導致衝突升級。廖男在情緒失控下,隨手取得一把非管制的武士刀,直接朝江男最脆弱的頸部要害連續揮砍至少3次。
江男在驚慌中儘量閃避並以手阻擋,但仍遭武士刀砍中頸部兩刀,左手也因阻擋而嚴重受創。江男在負傷情況下拚死逃離房間,立即報警求救,才驚險保住一命。廖男行兇後則騎乘機車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循線迅速將廖男逮捕歸案,並扣得作案用的武士刀。法院審理期間,廖男對持刀砍人的犯罪事實坦白承認,並表達願意調解賠償,但因江男未出席而未能成立調解。
法官審酌本案,認定被告僅因細故糾紛,即持足以致命的武士刀,針對人體最脆弱的頸部要害多次揮砍,其行為已對告訴人的生命法益造成極大危險,犯罪手段殘暴,具有明確殺人故意。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7年,犯罪所用之武士刀沒收。全案可上訴。
彩虹菸為第三級毒品,屬於合成卡西酮類物質,常見摻入於菸草中。其外型類似一般香菸,但包裝設計更加繽紛,因製作簡單、成本低廉,加上網路流傳吐出彩虹煙霧的假照片,吸引年輕族群施用。此類毒品外型漂亮且無色無味,易降低使用者戒心,讓人掉入毒癮陷阱。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若是意圖販賣,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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