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丟汽油彈到人家店裡洩憤!不爽再繼續搶隔壁銀樓
2026/09/03 13:55:12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栗苑裡鎮有兩名男子,疑似記恨口角糾紛,竟帶著自製的汽油彈,往一處商店裡頭丟,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於8月30日下午6點18分許接獲報案,苑裡鎮市區一間商店遭人丟擲疑似汽油彈,火苗在店內地面燃燒後隨即熄滅,造成店內設施部分毀損,店內2人幸運躲過一劫,未受傷害。
案發後不久,相隔約10分鐘,距離現場約2公里外的天下路一間銀樓,亦遭人持磚塊猛力敲擊展示窗玻璃,所幸強化玻璃堅固,歹徒連砸2次均未敲破,隨即搭車逃逸。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台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閻新羽指揮偵辦。經循線追查,警方迅速鎖定設籍台中市的李姓及陳姓男子涉有重嫌。
根據警方調查,李姓駕駛與商店負責人相互認識,雙方疑因買賣細故爆發口角糾紛,李男懷恨在心,遂夥同陳男共同以米酒瓶製作汽油彈,計畫進行報復。案發當日,李男駕駛家人轎車搭載陳男前往苑裡市區,由陳男持兩人共同製作的疑似汽油彈,點燃引信後丟入店內引發爆炸。
兩人犯案後並未離開,僅相隔10分鐘,行經天下路一家銀樓時,陳男竟下車持磚塊敲擊展示窗玻璃,連續猛砸2次,但強化玻璃紋風不動,陳嫌見狀跳上車逃逸。對於此舉是否意圖搶奪銀樓,兩名嫌犯矢口否認,僅辯稱是隨機洩憤。
警方掌握兩人行蹤後,於8月31日在台中市大甲區將李、陳兩名嫌犯查緝到案。依法執行附帶搜索時,查獲毒品K他命1包(毛重0.47公克)、K菸32支,另查扣手機、刀具等相關證物。全案依妨害自由、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裁定李嫌8萬元、陳嫌3萬元交保候傳。通霄分局表示,警方對危害公共安全及侵害民眾財產安全之犯罪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力打擊犯罪,依法究辦,以維護轄區治安及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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