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診所內「精油推拿」遭性侵!尪門外苦等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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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診所內「精油推拿」遭性侵!尪門外苦等不知情

2025/12/15 11:53:50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人妻診所內「精油推拿」遭性侵!尪門外苦等不知情

新北市發生令人震驚的診所性侵案。一名已婚女子因身體不適,前往中醫診所接受自費精油推拿。馮姓推拿師趁診所人員離開,將推拿室房門反鎖並關燈,對女子強行性侵得逞。當時受害女子的丈夫正在診所外等候,因久候未見妻子出來而心生疑慮,嘗試轉動門把後,馮男才停止侵害行為。女子衝出診間後情緒潰堤,隨即在丈夫陪同下報警驗傷。

法院認定馮男性侵事實明確,刑事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民事部分,法院認定診所與推拿師存在排班與分帳關係,屬「一體服務」,判決馮男與診所負連帶賠償責任,須賠償受害女子35萬元、其丈夫10萬元,合計45萬元。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實施兩年來,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案件達4143件,較舊法增加1088件。其中性侵害補償金案件2356件,占總申請案56.9%。新法決定補償3712人,核發補償金18億4515萬元,為舊法時期3.1倍。性侵害補償平均每案30.1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法界發現少數未成年性侵害個案出現多次申請情形,顯示有家長一再放任被害人遭侵害以申領補償金,產生道德風險之虞。申請補償的被害人中,女性以妨害性自主罪最多,占71.8%,被害人平均年齡22.4歲,凸顯年輕女性為性侵害高風險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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