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飆車釀1死 嗆警、奪槍、找人頂包樣樣來!檢建議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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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飆車釀1死 嗆警、奪槍、找人頂包樣樣來!檢建議求處重刑

2023/07/26 11:37:34文/記者 凌君浩
酒駕飆車釀1死 嗆警、奪槍、找人頂包樣樣來!檢建議求處重刑

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無照酒駕行經台北市忠孝西路地下道,撞死24歲王姓單親父親,訊後被依酒駕致死等罪起訴,本案成為台北地院首件選任國民法官參審案件。事發後,他態度不佳嗆警、找人頂包、卸責,檢方當庭揭露李男迄今交通違規38次,建議重判7到9年。

去年11月14日清晨,李佳修與江姓少年等6男1女,去年11月14日凌晨從夜店狂歡後,李男酒後無照飆車競速,行經忠孝西路地下道時,煞車不及,追撞24歲王姓單親父親的轎車,導致王男翻車喪命。李佳修當時看見到場警方,數次嗆聲,還襲警試圖奪槍,警方開槍擊中李男腿部,送醫酒測數值高達1.085,北檢今年3月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李男。

台北地院上周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宣誓,10名國民法官參與審判,28日宣判,這是北院首件選任國民法官參審案件。

審理時,李佳修立刻認罪,供稱案發當晚喝了2支香檳,強調自首可減刑。不過,國民法官看到李在酒後與友人面朝警方咆哮的影像,無不面露驚訝表情。

李的辯護人說,李男認罪,感到懊悔,因為他的工作需要喝酒,加上李擔心原本開車的曾姓少年首次上路,基於安全理由才中途換手駕駛,如有機會不會再犯。

死者母親25日傳喚出庭表示,兒子生前患病「努力活著卻被酒駕撞死」,讓她悲痛萬分,因此無法原諒李佳修。

蒞庭檢察官指出,依法醫報告,王男轎車被撞翻後,腦部嚴重受創,臉部變形,因顱骨粉碎而亡;李男無照駕駛,明知注意力、判斷力及控制力均減弱,仍開車上路,希望國民法官認識到酒駕是不能容忍的行為

備位2號國民法官問李,當初在車禍現場與警方「溝通」什麼事?李猶豫後回答「有點久了,我忘了」。備位4號國民法官則問「你以前有酒駕過嗎?」李大聲說「完全沒有!這是第一次!」

4號國民法官追問李男,「你在悔過書上寫了什麼」,李一時答不出來,思索後才答「我很後悔..造成了家庭的破碎,我會盡力彌補過錯…如果我有機會出去,一定去上香。」

檢方揭露,案發時李男根本沒駕照,從2016年至2018年7月20日為止,他共有13次交通違規,包括無照駕車、違停、闖紅燈等。誇張的是,他滿18歲後仍是不考駕照,從2018年9月下旬迄今,他又違規25次,主要是無照駕駛汽機車、違規右轉、闖紅燈、未遵行方向行駛等。

檢方表示,其實李男可以選擇坐計程車、找代駕等方式避免發生酒駕車禍,但他執意換手開車,釀成大禍,李的選擇很多,死者卻沒有選擇的機會。

檢方強調,李男不值得同情,他肇事後叫人頂替,態度惡劣的對警察咆哮「三小啦」、「你不要比我喔」,還企圖襲警奪槍,數度否認酒駕,不適用自首。

公訴檢察官沉重地說,《國民法官法》施行以來,第一起酒駕致死案件,國民法官可以形塑社會典範。酒駕致死罪嫌最低3年,最重可判10年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罰金,她建議,國民法官可量7到9年的中高刑度,併科30到5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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