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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偷拍案 法學教授:要區分「隱私侵害」與「程序瑕疵」
新北地檢署最近偵結光澤診所偷拍案,起訴求處重刑,關鍵在於檢方認定業者「長期、無差別」窺視並攝錄消費者裸露影像。法學教授李禮仲認為,如果診所確實有監錄,但沒有外洩、挪作他用,也沒有超出合理的醫療安全目的,這與蓄意偷拍、任意調閱或將影像作商業用途,侵害程度顯然不同。
2026/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