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滑行時她滑手機!慘收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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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滑行時她滑手機!慘收萬元罰單

2026/10/08 13:47:31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飛機滑行時她滑手機!慘收萬元罰單

一名化名小芸的女子於去年11月間搭乘虎航班機,從沖繩機場飛返桃園機場。根據判決書記載,小芸明知依據民用航空法規定,從飛機關閉艙門起至再次開啟艙門為止,旅客不得使用可能干擾飛航及通訊的電子器材,但她仍在班機艙門關閉後、飛機滑行期間,持續使用手機中的通訊軟體LINE。

小芸的違規行為引起鄰座乘客不滿,該名乘客當場向航空公司檢舉。案件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送桃園地方檢察署,陳請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後,轉核至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小芸在偵查期間對於上述犯行坦承不諱。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43條之2第1項規定,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除非經民航局公告且經機長許可,由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得使用者才不受限制。手機若未開啟飛航模式,可能對航班的通訊及導航系統產生干擾。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指出,小芸在航程途中違法使用手機連接網路,增加飛航通訊受到干擾的風險,對飛航安全產生潛在危害,行為確實不妥。考量小芸已坦承犯行,最終依在航空器飛航中非法使用干擾飛航器材罪,判處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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