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爆料「晶華滾床案女主角」周玉蔻二審改判9月仍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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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爆料「晶華滾床案女主角」周玉蔻二審改判9月仍得坐牢

2026/09/29 13:20:51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烏龍爆料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和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蔣孝嚴,在晶華酒店滾床單,一審各被判刑1年6月。全案上訴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9)日宣判,二審撤銷原判,改判周9月徒刑;另改判蔡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全案起因於2022年9月間,時值蔣萬安首次參選台北市長,周玉蔻在公開場合及民視政論節目「辣新聞152」中,質疑蔣萬安身世及蔣家血統,並多次談及其父蔣孝嚴過去涉及的晶華緋聞案。周玉蔻透露1999年晶華飯店曾發生蔣孝嚴與女子開房間的緋聞,並稱女方曾是中國小姐、空姐。數日後,她在節目中進一步點名,指稱這名神秘女子就是1988年中國小姐張淑娟。

周玉蔻在節目中表示,自己多年前曾向晶華飯店訂房部經理查證,經過比對後認定張淑娟就是當年事件女主角,隨後更在臉書公開張淑娟姓名及照片,指稱張女當時雖未嫁給蔣孝嚴,後來的夫家也與政商名門有所關聯,並稱張淑娟1999年曾逼迫蔣孝嚴作出離婚承諾,還把談判便簽傳給各家媒體,未能成為蔣夫人仍試圖攀附權貴。

周玉蔻公開點名後,蔡玉真也在政論節目中跟進爆料,稱自己曾向1999年晶華飯店擔任VIP訂房主管的人員查證,對方確認當年與蔣孝嚴開房的女子就是張淑娟。節目播出後,兩人又在節目上批評張淑娟擔任華航空服員時耍特權、工作態度不佳,甚至稱其進入華航一個月就飛國際航線。

張淑娟隨即公開否認,強調自己並非晶華緋聞案女主角,並發表聲明反駁。她認為兩人公開指涉其身分,已嚴重損害個人名譽,因此提出刑事告訴。張淑娟出庭時情緒激動,多次在法庭上落淚,表示自己與周玉蔻、蔡玉真兩人並無恩怨,卻遭兩人透過政論節目及社群平台連續指稱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讓她承受長時間的名譽損害。張淑娟更形容兩人的行為等於拿麥克風殺人,希望法院還她清白。

一審開庭時,周玉蔻、蔡玉真異口同聲供稱,2021年4月18日兩人聯袂參加薇閣中學董事長李傳洪在中式高檔餐酒館玖尹的餐敘時,當時玖尹主管、張淑娟的高中同學戴芝蕙赴宴時,有親口向兩人吐露此事。然而北院傳喚戴芝蕙出庭作證,她卻嚴詞否認講過這起八卦。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周玉蔻、蔡玉真未經合理查證,假借張淑娟為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部分具體存在之事件,刻意將不實事由、時間錯置、拼湊、扭曲而形成假消息,於媒體、社群網路上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非法利用張淑娟個人資料,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責,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年6月。

兩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審理期間,周玉蔻主張自己沒有誹謗張淑娟的故意,辯稱當時是根據飯店相關人員及蔡玉真的說法查證,才誤認張淑娟就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事後已經公開道歉,並願意在法庭上再次向張淑娟道歉。蔡玉真則表示,自己當初曾在臉書分享相關內容,但經他人提醒後才發現資訊有誤,隨即關閉相關貼文,並稱這起事件讓我後悔一輩子。

高院傳喚當時的節目製作人、時任民視副總經理胡婉玲等多名證人出庭作證,審理近兩年後,仍認定周玉蔻、蔡玉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改判周玉蔻9月、蔡玉真6月有期徒刑,其中蔡玉真得易科罰金18萬元。檢方在審理期間認為兩人接連透過媒體及網路公開指稱張淑娟涉入晶華緋聞案,造成被害人名譽受損,犯罪情節並不輕微,曾建請高院從重量刑。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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