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衛生所長公家名義買千萬瘦瘦針!現在只剩5支爆圖利
2026/09/14 13:57:34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所長吳政達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採購大量減重處方藥物,引發基層醫護人員檢舉。根據衛生局稽查資料顯示,自去年7月至今年5月期間,藥商陸續以新化區衛生所作為買受單位,出貨包含胰妥讚及猛健樂等瘦瘦針藥品,總數量達780支,以目前市場行情單支價格1萬至2萬元計算,這批藥品總價值估計最高達1344萬元。
台南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後,於今年5月進行突擊稽查,發現衛生所現場庫存僅剩5支藥品,其餘775支藥品下落不明,相當於高達九成五的藥品流向成謎。
更令人質疑的是,新化區衛生所並未開設減重門診,這批龐大的處方用藥究竟提供給何人使用,衛生所無法提出任何完整的處方箋、病歷紀錄、調劑紀錄或給藥紀錄。依據《藥事法》及《醫師法》規範,瘦瘦針屬於處方藥品,非經醫師親自診察並開立處方不得調劑供應,藥商也只能出貨給合法醫療機構,不得私下販售給個人。然而吳政達卻以公立衛生所名義大量採購,此舉已明顯違反相關法規。
面對衛生局調查,吳政達解釋這批藥品雖以衛生所名義訂購,但採購資金全數由個人支付,購入後均以成本價轉供親友與同事使用,並無從中牟利。不過基層醫護人員質疑,若真為個人購買藥品,為何發票與買受單位登記的是新化區衛生所?這顯然是濫用公立機關身分,取得一般民眾無法獲得的採購條件與數量。吹哨者強調,若真如所長所述全為成本價分售,理應拿出對應的採購單據、付款憑證、領藥名冊及臨床處方紀錄逐筆對照。
如今藥品流向與資金往來均不透明,究竟給了多少人、給了誰、每支收取多少費用,全數都沒有紀錄可查。台南市衛生局依《藥事法》對吳政達裁罰10萬元,但此懲處結果引發基層人員譁然,認為處分過輕。外界質疑,公務員若利用職務特權獲取管制藥品並轉手牟利,恐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重罪,絕非單純行政違規。由於隨意施打瘦瘦針可能引發各種健康風險,吹哨者呼籲司法檢調機關應主動介入調查,釐清是否涉及圖利罪或私售藥品等刑事責任,切勿讓公立醫療形象蒙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