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獵犬街頭放養隨地便溺!飼主累計違規遭重罰8萬3
2026/09/02 13:35:20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五股區自強路居民陳情,指出有一隻黃金獵犬經常獨自在住家附近道路活動,不僅沒有飼主陪同,還會在路旁便溺,影響環境衛生及交通安全。民眾提供的多支監視影像清楚記錄,該犬隻在不同時間單獨出現在自強路一帶巷弄,從影像內容可確認並非偶發性走失,而是多次在無人伴同情況下於公共場所活動。
動保人員前往現場稽查,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確認犬隻多次自行離開住處在外遊蕩。由於周邊鄰近住宅區且有車輛通行,犬隻若突然穿越道路,不僅可能遭車輛撞擊,也會造成駕駛人閃避而衍生交通安全風險。動保處循線找到飼主後,認定飼主未妥善管理犬隻,讓寵物在無人伴同情況下進入公共場所。
動保處依民眾提供的影像及相關資料查明實際飼養人,並函請飼主到案陳述意見,但飼主未於期限內到案說明。經查證相關事證後,確認犬隻確有多次未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出入公共場所的情形,依動物保護法裁處3,000元罰鍰。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動保處後續清查飼主名下犬隻資料,又發現飼主名下登記的其他犬隻,有未依法辦理絕育及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等違規情形。動保處分別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針對未絕育裁處5萬元罰鍰、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裁處3萬元罰鍰,連同違規放養黃金獵犬的3,000元,三項違規合計開罰8萬3,000元。
動保處指出,飼主帶犬隻進出公共場所時應有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避免犬隻突然衝入車道。犬隻在公共場所排泄後,飼主也應立即清理。動保處強調,飼主名下每一隻登記犬隻的飼養及防疫狀況,都應依規定落實管理,放養寵物不僅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鄰里困擾,更可能使寵物面臨車禍、走失或感染傳染病等致命風險。
動保處提醒,飼主應依規定替犬隻辦理寵物登記、絕育及每年施打狂犬病疫苗等法定三大責任。帶寵物外出時務必使用鏈繩並親自伴同管束,切勿任由寵物自行在外遊蕩。民眾如發現任何放養違規情事,可立即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1959動物保護專線通報,共同維護社區公共安全與動物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