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簽「對等貿易協定」!放寬美牛進口、美小客車零關稅 重點掃描
2026/02/13 13:10:50文/資深記者 李錦奇
行政院宣布我方已與美國政府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內容包括「關稅、非關稅障礙、數位貿易、經濟安全、商業機會」等章節,我國爭取到2072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並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及232關稅相關優惠待遇,納入豁免項目後,輸美平均關稅降至12.33%,被課對等產品占輸美總金額從24%降至15.5%。
經濟部統計,如果單以台灣輸美「工業產品」為統計範圍,此次共爭取到1811項額外豁免對等關稅,預計適用產品的平均稅率可降至 12.32%。(如下圖,經濟部提供)

相對地,我方也將開放1482項美國農產品至零關稅,美工業產品4885項降至零關稅,以及開放美國牛絞肉及部分內臟進口;15項豬肉產品進口關稅第3年調降至一半(第3年調整至稅率6.3%—10%);31項農產品調降至特定稅率(包含鴨肉10%、鵝肉10%、鮮葡萄10%、橙及寬皮柑10%等)。
同時,美規車取消進口數量限制,美國小客車將降至零關稅,但仍須由美國原廠提供符合美國FMVSS標準之文件,向我交通部申請安全審驗合格證書,以及向經濟部、環境部申請耗能、污染、噪音等3張合格證明文件,經我國審驗機構查驗核發合格證明後,才能上市銷售。
此外,保健食品調降稅率至10%。
另外,自2025年至2029年,對美預計有444億美元的液化天然氣及原油採購,252億美元之電力設備、電網設備、材料、發電機、儲存設施、船用設備、製鋼設備和其他設備採購,152億美元之民用航空器及發動機採購,以上合計金額為848億美元。
行政院說,美方對我調降稅率將在完成其國內程序後於美國聯邦公報發布生效,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函送同時將併送美東時間1月15日簽署的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為臺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開創新局。
此次協定,是由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偕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珍妮總談判代表,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我方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就「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並與葛里爾大使、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共同見證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俞大㵢大使、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藍鶯執行理事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
這也是繼臺美雙方1月15日舉行關稅談判總結會議,並與美國商務部簽署臺美投資MOU後,雙方進一步完成「對等貿易協定」簽署。
行政院指出,我方與美國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及「臺美投資MOU」後,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將調降為15%且不疊加原MFN稅率,與日本、韓國、歐盟計算方式相同,確保臺灣企業與主要競爭對手站在相同立足點,也進一步消除過去因為臺美未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而比競爭對手國關稅高的劣勢。
在此新稅率下,輸美重點產業包括工具機、機械、手工具、水五金、自行車、塑膠製品、紡織、醫療器材等工業產品都更具出口競爭優勢;毛豆、吳郭魚、鱸魚、魷魚、秋刀魚、虱目魚等農產品,也更有競爭力,可擴大深耕美國市場。
此次在232條款下各項關稅,我方也取得未來可能之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以及現行的汽車零組件、木材家具、航空零組件(其中的鋼、鋁、銅衍生品)等多項最優惠待遇。
我方另爭取到臺灣半導體及資通訊企業赴美設廠及營運所需輸美的原物料、設備、零組件等亦可豁免對等關稅及232關稅,以及美方也承諾願提供土地、水電等基礎建設相關協助,給予赴美投資的臺灣業者更具優勢的投資條件。
除此之外,我國亦進一步爭取到共計2072項輸美產品(具實績974項)可豁免對等關稅,輸美只需課最惠國待遇(MFN)稅率,占臺灣輸美產品適用對等關稅總項數(10,264項)的20%,亦即有五分之一原需要課徵對等關稅的輸美產品,未來不用再多加徵對等關稅。
若從出口值來看,豁免對等關稅產品2024年輸美金額約99億美元,占我適用對等關稅產品輸美金額36%。
回顧我國對等關稅稅率,從原先去年4月公布的「32%+MFN」(平均關稅35.78%),在歷經第一階段談判,去年8月先調降至「20%+MFN」(平均關稅23.78%),我國輸美平均關稅先降了12%個百分點;之後歷經去年8月至今的第二階段談判,「20%+MFN」再調降至談判後的「15%且不疊加」。
另計算取得2072項產品豁免對等關稅後,如今我國具輸美實績產品的平均關稅調降至12.33%。等於歷經兩階段談判,我國輸美平均關稅共減少了23.45個百分點。
適用對等關稅輸美的金額占我國整體輸美金額的比率,也從原先24%降至15.5%。
至於占輸美金額76%的項目(主要是資通訊),則屬於適用232條款已調查或正在調查中的項目,也已確定我方將適用232最惠關稅。
進一步分析2072項豁免對等關稅的產品,其中261項是農產品(具實績74項),其輸美金額為3.74億美元,占我輸美農產品總額42%,包括我出口主力產品如蝴蝶蘭、茶葉(紅茶、綠茶)、樹薯粉(製作珍珠奶茶中珍珠的原料),以及咖啡、火鶴、鳳梨酥、芋頭、番石榴、果汁、果醬、鳳梨、芒果、觀賞蛙等農產品,出口美國都不必加徵對等關稅。
另有1811項是工業產品(具實績900項),其輸美金額95.6億美元,占適用對等工業產品輸美金額36%,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以及藥品、肥料、金屬永磁鐵、輕油製品、印刷品(書籍、報章雜誌、期刊、繪本)等。
至於我方開放市場的部分,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美方要求我國全面開放市場,但我方談判團隊堅守「糧食安全」原則與美方磋商談判,確保27項主要農產品不降稅,包括「稻米及米製品、雞肉、牡蠣、蛤、鳥蛤、赤貝、大蒜(生鮮或冷藏)、乾紅豆」等攸關糧食安全的項目不調降進口關稅、維持原稅率,同時維持稻米及米製品、大蒜及乾紅豆的關稅配額(TRQ)未變動。
此外,我方也爭取15項豬肉產品進口關稅第3年調降至一半(第3年調整至稅率6.3%—10%),31項農產品調降至特定稅率(包含鴨肉10%、鵝肉10%、鮮葡萄10%、橙及寬皮柑10%等)。
其中,豬肉部分我國內需求量大,且國產豬肉市占率88.4%,因此預估進口美國豬肉將主要與加拿大、丹麥產品競爭。
在進口工業產品部分,我方以維護「軍工韌性」為原則與美方磋商談判,確保中小貨車、數控臥式車床、機械零件(滾珠軸承、密合墊)、發電機、低壓設備連接器、電路開關、同軸電纜、控╱配電器具等20項攸關我國機電維護能力的品項僅降至特定稅率。
本次談判對美降為零關稅的進口額約83.9億美元,占我整體自美進口值21.6%,其中多數產品是我國國內自給率偏低或無生產、長期仰賴進口,或是美國產品與我國產品有市場區隔與互補,降稅對消費市場有利。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強調,關於臺美貿易協定對美國降稅部分,依《關稅法》第100條規定,只對美國進口產品調整關稅,不會因此就需要開放給其他國家。
本次對美農產品降至零關稅共計1482項,但是具實績品項為393項,進口值19.6億美元。對美降稅(包含降為零及部分降稅)的農產品進口金額中有85.7%的產品為我國高度仰賴進口、國內自給率偏低或無生產的項目,從自給率來看,例如小麥(自給率為0.2%)、龍蝦(1%)、牛肉(4.6%)、蘋果(0.7%)、櫻桃(0%)、堅果(0%)等,降稅後將可降低加工成本。
另有部分降稅農產品為我國國內需求量大、國產品市占比率高,未來美國產品主要是與其他進口國替代競爭,例如:液態乳(國產品市占率88.6%,美國產品與紐西蘭產品競爭)、花生(國產品市占率約75%,美國產品與印度、阿根廷產品競爭)及水產品(美國狹鱈切片進口主要將替代挪威與智利的鮭魚切片、格陵蘭與冰島的大比目魚切片,以及紐西蘭與法國的鱈魚切片)等。我國遠洋漁業主要品項為魷魚、秋刀魚、鮪魚等,和美國遠洋漁業有互補。
本次對美工業產品降至零關稅共計4885項,但是具實績品項為3065項,進口值64.4億美元。
至於國人關心的美國小客車,將降至零關稅,但保留中小貨車維持一定關稅,以確保軍工韌性。
其他對美降稅工業產品中,包含我業者所需、有助降低進口成本的品項,例如:觸媒、染顏料等化學原料,以及機械設備與零件(如減壓閥)等,將可降低我企業採購成本,驅動下游產業升級與出口擴張;也包括與我國國產品有市場區隔之進口產品,主要可能替代其他進口國,例如石墨製品、實驗用試劑、非車用密合墊等。

行政院說, 依照智庫經濟模型推估,我方與美方完成關稅談判後,進出口總體對我國GDP及工業就業的整體影響將「由負轉正」。(如上圖,經濟部提供)
農業部門評估,對等關稅從最早的「32%+MFN」降為「15%且不疊加」,加計2024年占輸美農產品總金額的42%豁免對等關稅,估計將可減少關稅成本2.19億美元的支出,對於我農產品銷美有其正面效益。
從工業部門來看,2024年占輸美工業產品總金額的36%豁免對等關稅,其出口值為95.6億美元,相較我方自美進口降稅項目的進口值為64.4億美元,整體進出口影響對我方有利。(如下圖,經濟部提供)

針對有影響之虞的產業,經濟部表示,將在既有預算額度內提出專案計畫,協助汽車整車及其供應鏈健全發展,包含金融支持、降低業者研發成本等(如下圖,經濟部提供)


農業部則在既有預算外再增編預算,確保國產農產競爭優勢,同時開拓多元外銷市場、建立國際品牌,鞏固產業韌性。
行政院強調,基改食品管理維持不變,校園午餐維持禁用基改食品:基改產品仍皆須經我國核准才得輸入,堅持上市前查驗登記及標示規定。
此外,美牛原產地標示不變,校園午餐維持可優先採購使用國產肉,源頭、邊境及後市場管理機制不變,持續落實每年赴美實地查核。 未來美規車輛進口,
另外在勞工保護部分,我國將禁止扣留勞工身分證件、三年內處理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的招募費問題,以及五年內逐步提升勞工結社權等。為避免廠商因違
經濟部說,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的簽署,將進一步加強雙邊經貿交流,持續深化臺美的經濟戰略夥伴關係,並有助我國經貿及產業政策全面接軌國際,為台灣經濟的持續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