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騎滑板車停在快車道!保時捷閃避不及撞上
2026/02/02 11:56:28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昨晚7時許,台中市北屯區太原路三段與軍功路一段路口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7歲黃姓男高中生騎乘電動滑板車試圖穿越寬達六個車道的太原路,行至路中央時才驚覺交通號誌為紅燈,當下竟選擇停在內側快車道上靜止不動。
第一輛直行的自小客車驚險閃過這名突然出現的少年,然而43歲曾姓男子駕駛的白色保時捷休旅車反應不及,車身擦撞到滑板車。滑板車應聲倒地,所幸黃姓少年奇蹟般地毫髮無傷,僅受到驚嚇。曾姓駕駛緊急剎車後,立即下車查看少年狀況。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經現場酒測,兩名當事人均無酒駕情事。警方表示,詳細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將交由鑑定單位進一步分析釐清。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電動滑板車屬於「個人行動器具」,定義為設計承載一人、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的自平衡或立式器具。由於台中市目前尚未制定相關管理自治條例,此類器具禁止在一般道路上行駛。
警方指出,黃姓少年違規在道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將依法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繼續行駛或使用該滑板車。此事件再次凸顯個人行動器具管理規範的重要性,提醒民眾切勿在一般道路使用此類器具,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或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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