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買破解檔!18歲女偽造悠遊卡狂退票詐82萬 認罪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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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買破解檔!18歲女偽造悠遊卡狂退票詐82萬 認罪獲緩刑

2025/12/31 15:14:16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士林地方法院12月30日針對一起利用高科技手段偽造悠遊卡詐領退費案進行宣判。18歲董姓女子夥同鄭姓、黃姓兩名未成年少年,透過網路購物平台蝦皮購買已遭破解的悠遊卡內部記憶體資料原始檔,利用手機NFC讀寫功能偽造多張TPASS 2.0月票悠遊卡,在捷運站反覆退票詐領超過82萬元。

根據法院調查,本案始於今年1月間,鄭姓少年在蝦皮平台購得已遭破譯的悠遊卡原始檔,內含卡號、餘額及票種等資訊。鄭男隨即利用手機內建NFC讀寫器及特定APP,將資料複製至空白IC卡片,偽造出具有TPASS 2.0月票功能的悠遊卡。

1月26日至2月16日期間,三人分工合作,分頭前往台北車站、機場第一航廈站、長庚醫院站等捷運機場線站點的自動售票機與櫃檯,利用偽造卡片反覆操作TPASS月票退訂流程,使收費設備辨識系統誤判並退款。檢警追查發現,三人得手現金後,再以消費、購買遊戲點數等方式轉售洗錢。

檢方起初估計不法獲利約69萬元,但隨著深入調查與悠遊卡公司補件核對,確認涉案偽造卡片高達21張,詐領金額上修至82萬2060元,對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造成實質財產損害。

董女落網初期坦承犯行,後來一度翻供辯稱不知違法且未花用贓款。12月10日開庭時,董女在證據確鑿下當庭認罪,供稱自己實際分得約2至3萬元,用於日常開銷及購買升學參考書,並表達願意賠償15萬元尋求和解。開庭過程中,董女因未委任辯護律師,應訊時多次答話卡住,頻頻回頭看向旁聽席的母親,母女互動顯得無助。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正值青年,具有勞動能力卻不思正途,與少年共謀以高科技手段偽造儲值卡並不正當取得退款牟利,破壞社會金融交易秩序,惡性非輕。惟考量董女最終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公司達成民事調解獲得諒解,犯後態度尚可。

法院依《刑法》第201條之1第1項「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儲值卡罪」,判處董女有期徒刑1年6月,為啟動自新機制,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至於同案涉案的鄭姓與黃姓兩名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另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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