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海洋保育審議會啟動 臺灣海洋保育決策邁入多元新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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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海洋保育審議會啟動 臺灣海洋保育決策邁入多元新里程

2025/12/22 17:40:54文/記者 賴君欣
首屆海洋保育審議會啟動 臺灣海洋保育決策邁入多元新里程

海洋委員會依據《海洋保育法》,於22日召開首屆「海洋保育審議會」第一次會議,宣告我國正式啟動具備多元參與、專業審議及否決權機制的海洋保育決策體系。首屆審議會共設置23名委員,成員涵蓋專家學者、保育團體、原住民與漁民代表,以及相關機關人員,組成結構多元,未來將肩負海洋庇護區劃定及海洋生物保育禁限制事項的審議重任。

↑圖說:管碧玲表示,聘任首屆海洋保育審議會委員,象徵我國海洋保育邁入多元決策的新里程,深具歷史意義。(圖片來源:海洋保育署提供)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表示,首屆審議會委員自今年12月10日起正式聘任,聘期為兩年,特別選定該日作為起聘日,象徵意義深遠。12月10日正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通過之日,該公約以相互理解與合作精神,為全球海洋建立法律秩序。我國在此重要日子成立首屆海洋保育審議會,象徵臺灣海洋保育正式邁向多元決策的新階段,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管碧玲指出,為協助審議委員全面掌握我國海洋保護區政策方向與整體脈絡,會議中首先報告「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草案,作為未來統合各類海洋保護區政策的重要指引。在《海洋保育法》即將全面施行之際,同步完成審議機制啟動與政策方針草案擬定等關鍵里程碑,顯示我國海洋保育治理已正式進入嶄新階段。未來將持續透過多元決策機制,穩健推動海洋庇護區劃設及各項保育措施,逐步擴展臺灣的海洋保育藍圖。

她也強調,《海洋保育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具特別保護必要、且尚未劃設為海洋保護區的海洋生態系統,劃定為海洋庇護區。參照國際經驗,相關劃定程序須經嚴謹的科學調查、實地訪查、社會溝通及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並完成跨機關會商後,最終提交審議會審議。她期盼原住民、漁民、保育與在地團體、產業界、學研專家及政府部門,能攜手成為推動海洋永續的重要夥伴。

↑圖說:海洋保育審議會任務為審議海洋庇護區之劃定,以及海洋生物保育相關之禁限制事項。(圖片來源:海洋保育署提供)

海洋保育署署長陸曉筠指出,法制建構、科學研究、管理與執法環環相扣,是推動海洋保育不可或缺的基石。為落實《海洋保育法》,海保署已完成「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草案,後續將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依規定於115年6月底前報請行政院核定,作為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海洋保護區管理的重要政策依據,也是未來審議海洋庇護區劃定及相關禁限制公告的關鍵參據。

陸曉筠進一步說明,該政策方針草案以「打造韌性健康海洋」、「強化自然為本的海洋棲地治理」及「建構公平包容的永續海洋」三大政策目標為核心,提出兩大策略與十項行動方案,涵蓋海洋保護區的分類分級、規劃管理、調查監測及既有保護區效能提升,並強化棲地復育、智慧管理、社區溝通、在地守護、跨部門合作及聯合執法,力求在海洋保育與永續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海保署表示,自《海洋保育法》子法完成以來,隨著審議會正式成立及整體政策方針草案逐步到位,我國海洋保育治理的法制基礎已更加完備。未來將持續強化政策統合、資源投入與公私協力,透過科學研究、保育行動與在地共同治理的串聯,朝向兼顧生態韌性、永續利用與社會共榮的健康海洋目標穩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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