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廟被告了!會計全年無休月領1萬2 討薪水及退休金敗訴
2025/11/28 16:49:21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位於高雄市大寮區的前庄福德宮爆發一起勞資爭議案件。蔡姓男子自2018年起在該廟協助處理會計、出納等庶務工作,並經常接受主委、總幹事交辦的其他事務。根據法院判決書記載,蔡男主張自2020年1月開始向廟方支領薪資,但金額極不穩定。
蔡男表示,他領取的月薪最高時為1萬2千元,之後被調降至5千元到6千元不等,期間甚至有3個月完全沒有領到任何報酬。此外,廟方從未替他投保勞健保,在廟裡缺乏廟公期間,他還必須協助開關廟門等工作。基於這些情況,蔡男在2023年4月被解任後,向法院提告要求廟方返還工作3年半以來的薪資差額,總計73萬餘元。
面對蔡男的指控,廟方在法庭上提出不同說法。廟方代表指出,在台灣廟宇文化中,許多職務都是信徒基於對神明的奉獻而無償擔任。蔡男最初也是自願協助管理財務,直到2020年4月因廟宇重建導致工作量增加,廟方才象徵性給予每月1萬2千元報酬,後續調整為5千元至6千元。
廟方強調,他們從未與蔡男簽訂正式聘任合約,廟內也沒有為他準備專屬辦公桌或電腦設備。蔡男的工作模式相當自由,不需要打卡、不來也無須請假,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一年只需交一次財務報表。這些情況都顯示雙方並非僱傭關係,而是委任或志工性質。
法院傳喚廟方總幹事出庭作證。總幹事證稱,廟內的清掃、擦拭供桌、奉茶等日常工作都是由他親自處理。至於廟門開關和環境整理,則由爐主、頭家等人輪流負責,這些人員都是無薪志工。總幹事指出,蔡男的工作內容僅限於募款收錢、記帳和匯款,完全沒有參與廟祝相關工作。
總幹事進一步說明,爐主和頭家是經由向神明擲筊方式從信眾中選出的12人,每人輪值一個月,每週輪流負責開關廟門和上午打掃工作。這些人員與蔡男一樣都是志工性質,沒有固定上下班時間,也沒有遲到早退的規定。
高雄地方法院在審酌雙方提出的證據後,認定蔡男的工作性質不符合勞動基準法所定義的僱傭關係。法官認為,從工作模式、報酬給付方式、有無固定上班時間等各方面來看,蔡男與廟方之間較接近委任或志工關係。
基於上述理由,法院判決蔡男敗訴,駁回其73萬餘元薪資差額的請求。判決書指出,本案仍可上訴。這起案件反映出台灣廟宇管理中常見的模糊地帶,許多在廟宇服務的人員究竟屬於員工還是志工,往往缺乏明確界定,容易產生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