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職直銷成大使,美女收入超正職數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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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直銷成大使,美女收入超正職數倍

2024/02/26 14:05:53文/記者 許怡雯
公務員兼職直銷成大使,美女收入超正職數倍

農曆新年剛過,雲林縣一名政風處科員吳安琪因為兼職直銷引發網路熱議。她原本以照顧外公為由申請留職停薪,卻在這段時間內活躍於直銷界,一個月內收入近百萬,甚至還升為鑽石級大使。這件事在網上引起兩極反應,有人說直銷和公務員工作沒衝突,支持她;也有人質疑她的行為是否適當。

事件爆發後,社交媒體上充斥著吳安琪的直銷活動照片和訊息,從穿著華麗在大會發言,到和夥伴在咖啡廳簽約,各種場合都能見到她的身影。這種公開的行為迅速引起了公眾和同事的關注,廉政署也介入調查,雲林縣政府表示將召開考績會議處理。

對於吳安琪的兼職,一方面,支持吳安琪的網友認為,公務員也是人,也有追求更好生活品質的權利。在她申請留職停薪期間,從事直銷不應該被視為違法或不道德。這群人強調,只要不影響公務員的本職工作,兼職是一種個人自由和選擇,特別是在經濟壓力日增的社會背景下。

另一方面,反對吳安琪的網友則質疑她的職業道德,認為公務員應該全心全意為公眾服務,特別是她以照顧家人為由申請留職停薪,卻在外兼職賺取高收入,這樣的行為讓人質疑她的真實動機。這群人認為,公務員身份代表著一種社會信任和責任,任何可能影響公務員形象和公眾信任的行為都應當被嚴格規範。

事實上立法院去年已經通過《公務員服務法》的修正,旨在放寬公務員兼職的規範,給予公務員更多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參與社會活動或其他非持續性工作的彈性。這次修法背後反映的是對公務員兼職規定的現實挑戰和社會觀念的變遷。

吳安琪的案例引起的討論不僅是關於個人行為的合理性,也觸及了公務體系與社會規範如何適應時代變遷的更廣泛話題。隨著新法的實施,預期公務員的兼職行為將被更加嚴格規範,同時也考量到公務員的合理需求和權益,期待找到工作與個人生活間的平衡點。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也就是說,公務員原則上不可以兼職(一人不二職原則),依法兼職者亦不得兼領公費(一人不二俸原則)。

對於該法的訂立,立法院表示,公務員服務法是在1939年制定,適逢戰亂時期,以及法治觀念相對薄弱的年代,為了避免公務員利用職務,在兼職時從中牟取利益,才明定公務員禁止兼職的規範,以符合利益迴避原則。

然而,隨著時代變遷,不少公務員對此提出質疑,呼籲政府調整不合時宜的法規。曾因「違法兼職」而遭懲處的警察球評石明謹便認為,法規涉及所有公務員的權利,盼公務人員都能享有自由的工作權,與自由參加各種民間社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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