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餐飲業者行銷補助」,因應疫情期間餐飲業者仍有需求,將延長申請期限至6月30日止,並呼籲符合資格的餐飲業者把握期限儘速申請。 經濟部表示,餐飲業者行銷補助自5月16日受理申請,迄今已有超過29,000家餐飲業者提出申請,期間內業者詢問及申請意願非常踴躍,顯示餐飲業者對優惠促銷引客有強烈需求。方案可補助總額已於5月26日增列至36億元,原訂申請期限至6月15日,考量疫情期間餐飲業者仍有需求,為讓更多餐飲業者有充裕時間申請補助,經濟部將申請期限延至6月30日,以利更多餐飲業者提出優惠方案,吸引民眾前往用餐或外帶,增加來客數及消費量。 經濟部也強調本項餐飲業者行銷補助不需撰寫企劃書,業者只需上網(https://moeadsc.tw/zh-tw/)依示填寫店家基本資料及優惠促銷方案,並上傳餐飲場地照片即可快速完成申請,不需另外再提送企劃書。經濟部依業者行銷方案所需經費提供50%補助;其中開立統一發票者最高10萬元,免開統一發票業者最高2萬元。後續核銷程序也已大幅簡化,如使用電子發票者,核銷時附上POS機銷售明細或電子發票的交易明細電子檔等,無需按發票逐筆填報;免用統一發票者,只需在自結營收報表填列折價或投入金額即可。 經濟部也配合地方政府、商圈組織需求,為店家辦理說明會,以利餐飲業者瞭解方案內容及申請方式。有關補助申請方式、相關規定等細節,亦可至申請網站查閱;申請過程中若有疑問,亦歡迎撥打客服專線(02-2698-5809至5816)洽詢,會有專職客服人員提供協助。經濟部提醒符合資格的業者把握時間在6月30日前提出申請。 【文章由1111人力銀行授權提供】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0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自9月6日至10月14日受理申請。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之申請資格條件包括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或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申請人須符合其及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於110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補助額度部分,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4,000元。 另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勞動部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就學補助。 除了可以透過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系統,線上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而紙本申請書可於9月6日起至申請系統下載,或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勞保局各辦事處及勞動部四樓服務台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