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成立一個家族信託」,一位在大陸和越南設有工廠的自動化機械業大老闆黃董,提出這樣的需求,他們的產品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行銷全世界。黃董家裡有二男一女,只有大兒子隨著黃董在家族事業裡工作,小兒子在美國讀完書後就一直待在美國,最小的女兒畢業後就在公家機關上班,最近打算出嫁了。 由於黃董的海外資產龐大,而且已經年近70歲,之前有幾次提醒黃董應該做一些家族事業及家族資產的傳承規劃,建議過黃董成立一個海外家族信託作為傳承的工具,可以防止家族爭產及股權外流等情況。可是黃董的事業繁忙,總是聽的時候覺得有道理,但接著又出國了,後續就沒有實際動作了。這次可能因為疫情問題,已經在台灣待了將近兩年,而且剛好女兒準備出嫁了,才有時間好好來面對傳承這個重要但不緊急的問題。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啟銘所長提供初步的建議,家族事業股權全數歸屬在海外家族信託之中,這樣可以避免家族公司的股權外流,而負責家族公司的大兒子可以享有經營紅利,沒有參加家族公司的小兒子和女兒則還是能享有家族公司每年分配的股利。三個小孩各自給予一戶房屋供其居住,而未來孫子(及以後直系子孫)的所有教育及醫療的費用也都由海外家族信託支付,以確保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圖片來源: pixabay 黃董再提出一個大家都很想知道的問題,「台灣也有信託,為什麼一定要選擇海外的信託?」王啟銘所長表示,海外信託的課稅規定相較台灣信託有非常大的優勢,符合特定條件之下,海外家族信託可以在成立時免贈與稅,未來分配時免所得稅,所以建議一定要選擇「海外家族信託」。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獨家授權
「會計師,我該繼續使用境外公司嗎?」這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王啟銘這一兩年最常被客戶詢問的問題。 境外公司一般指在境外免稅地區設立的公司,由於設立程序簡單、費用低廉、且實際可以達成免稅或稅務遞延的效果,所以廣受台商的喜愛,大部分的台商應該都有使用境外公司的經驗。 既然境外公司有這麼多優點,為何客戶會有如此的疑問呢?主要是近年來OECD等國際組織發現,境外公司的使用造成各國稅收大幅減少,為避免大家都能很輕易的設立境外公司節稅,OECD要求經常被使用作為境外公司設立地的開曼、BVI、賽席爾、安圭拉、薩摩亞等地制定經濟實質法案或其他配套措施,以避免這些地區的境外公司被濫用。 然而如開曼、BVI所實施的經濟實質法案的內容,只有針對作為關聯企業交易的境外公司有具體的影響,對於大部分台商們作為控股或理財功能的境外公司,只增加了一個申報的程序,並無實質影響。 那台商們到底是否應該繼續使用境外公司呢?王啟銘所長的建議是,若只是增加一點申報的程序,可以實質達成節稅的功能的話,那肯定建議選擇繼續使用。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獨家授權
因為新冠肺炎的影響,許多台商老闆們最近一年多以來都待在台灣。台灣待的時間一長,突然發現自己台灣的家有一點老舊了,是不是應該換個新一點、大一點的房子了?也發現自己台灣的車子已經開了十幾年了,也該換一台車了。 換房、換車都得用到錢,錢不是沒有,只是自從2010年該始實施海外所得要課稅以後,為了避免資金回台被課稅,都把錢放在海外或者OBU帳戶裡。這一下子在台灣要買房又要買車,才發現在台灣的新台幣存款所剩無幾,請教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王啟銘有什麼好方法可以讓境外資金免稅回台。 客戶擔心大筆資金回台被查核或課稅不是沒有道理,這幾年來王啟銘所長碰到被查海外所得的客戶很多,大部分都是有大筆的資金匯回台灣,而且不要以為你是一小筆一小筆的匯,國稅局就不會找上你,國稅局是會累加單一個人多年多筆的匯款,作為查核及課稅的基準的。 到底怎麼樣才能一次性大筆的資金匯回台灣,而且不會被課稅呢? 王啟銘所長通常建議客戶用個人名義成立一個境外公司,然後透過這家境外公司正式申報投審會投資台灣子公司。經過這個程序,就可以把自己的海外資金經過自己成立的境外公司匯入台灣子公司帳戶,然後再利用這個台灣子公司買房、買車。 客戶林董聽了之後立刻成立一家台灣子公司,買下信義計劃區的豪宅,也換了千萬名車。聽了王啟銘所長的建議,林董足足省下了20%的海外所得稅!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獨家授權
隨著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在今年8月14日落日,當初立法院為擔心不配合政策匯回資金的人反而繼續享受免稅優惠,而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要在資金匯回專法施行期滿一年內實施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法案,致使大家紛紛討論CFC實施的日程,成為最近財税圈最熱門的議題。 國人為何這麼擔心CFC法案的實施? 其實這是許多高資產者節稅的重要工具,根據我國的稅法,公司的獲利只要尚未分配至個人,都不屬於個人的所得。所以許多高資產的國人都會利用在境外的免稅天堂(如BVI、開曼、賽席爾、薩摩亞等)註冊公司,將其個人對海外投資的獲利放在這些租稅天堂公司的帳戶裡面,就可以合法的避開高額的個人綜合所得稅。 面對CFC法案實施,該如何因應? 由於國稅局已表明,CFC法案的實施將不會追溯至法案施行以前,所以面對CFC法案的實施,最好因應的方式包括儘早將國外投資的獲利匯回境外公司,編制境外公司財務報表以證明目前帳上資金均屬CFC法案實行之前,將子女加入境外公司股權架構以善用每戶670萬的海外所得免稅額,或者對於不經常居住國內的台商可以去除戶籍變成非居住者。 CFC法案並非台灣所獨有,歐美許多先進國家早已行之有年。許多客戶問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CFC到底會不會實施?何時會實施?通常回覆是,與其要去擔心,不如儘早做出相關的因應!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獨家授權
設立美國公司遇到的稅務問題 最近許多客戶詢問設立美國公司的問題,原因是台積電在美國亞歷桑那州的新廠建設正如火如荼的進行,而許多台積電供應鏈的廠商近期也都被台積電催促前往美國設立公司提供配套服務。所以客戶急著找凱博了解設立美國公司的架構及稅務規劃。 有個客戶說,有人建議他們設立德拉瓦公司,因為德拉瓦是免稅州。不過,必須知道的是,由於美國是聯邦制,美國公司不但要繳納聯邦企業所得稅(目前是21%),同時也要繳納州企業所得稅及銷售稅。德拉瓦州免的是州企業所得稅,並沒有免除聯邦企業所得稅。同時,若使用德拉瓦公司對設在亞利桑那州的台積電提供技術服務時,很可能需要在亞利桑那州繳納其州企業所得稅及銷售稅,也同時需要在德拉瓦州繳納franchise tax。 有沒有合法的節稅空間? 除了上述的企業所得稅,美國公司盈餘分配必須繳納30%的扣繳稅。所以客戶們接下來關心的就是,有沒有合法的節稅空間?凱博的建議是,台商有至美國設立公司,經常會有台灣母公司提供的後勤支援服務(如ERP、會計、人事等),其實源自於美國境外的服務只要符合特定規範,美國公司匯出是免扣繳的,而且可以合法的作為美國公司的費用。再者,凱博會建議客戶的資本結構搭配部分的債務”(要注意不能落入”弱化資本”的規定),因為歸還債務無須繳納扣繳稅,所以能在合理的空間內為客戶省下這30%的稅負。 除了稅務法令也須注意的風險 美國法令繁瑣且各州規定不同,除了稅務相關法令外,也需要特別注重訴訟風險、保險、及工作證申辦等事宜。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設有美國稅務部門提供美國公司設立、稅務申報、薪資代發、諮詢顧問等服務,歡迎準備前進美國的台商朋友們前來諮詢。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獨家授權
自1990年代台商開始進入中國大陸已經歷經了30個年頭,大陸早已成為台商的主力生產基地。近十年來由於大陸的工資、物價均逐年提升,加上第一代台商已經從當初進入大陸的40-50歲壯年期步入60-70歲的中老年期,且許多第二代並不想要經營工廠,所以逐漸有一些台商萌生退場的規劃。而去年以來的疫情,更是使許多台商老闆毅然決定結束大陸工廠的營運,返台定居,安享晚年。 台商要結束大陸的工廠,若當初有遠見自行買下土地廠房,那出售自有的土地廠房將帶來一筆很可觀的收入,不過由於大陸有很高的土地增值稅(30%-60%),而且還要繳納企業所得稅(25%),最後盈餘匯出時還有盈餘分配稅(10%),這些稅負加起來往往會超過出售價款的一半以上。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合法地降低這些稅負呢?我會建議我的客戶這麼做,首先按照勞動合同法資遣員工,接著出售帳上殘留的設備、存貨,然後清理所有應收、應付款項,最後整個公司帳上就只剩下土地廠房,然後告訴買方,採用「股權交易」來進行土地廠房的買賣。按照這樣的處理模式,外商投資方出售股權的獲利僅需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大幅節省客戶的稅負。 另由於現在很多土地廠房的買家是陸資企業,很多台商聽過其他台商的悲慘故事,擔心賣給陸資企業錢會收不到或錢會匯不出去,而錯失出售的機會。我們擔任過幾十個客戶的財務顧問,截至目前為止,我們所協助的案件,沒有一件沒收到錢,也沒有一件錢匯不出去的。 有個客戶聽了我的說法後問我說:「王會計師,天底下真的有這麼好的事嗎?」 我笑笑的回答他:「當然有,只要你照我的建議安排,一項一項進行,你就會碰上這麼好的事。」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獨家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