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生、無錢死」司改能改?|社會|品觀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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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生、無錢死」司改能改?|社會|品觀點新聞

2020/09/09 14:22:16文/

天理不容!告到家破人亡,「他」還向8歲童討5億…

痛心,司改真能扭轉「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嗎?蔡英文總統昔日在「司法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對司法的期許便是別發生「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情況。然而這起案件,讓人又對司法改革起了懷疑…

根據鏡週刊報導,去年9月踢爆石木欽向案件當事人富商翁茂鐘買股獲利後,石木欽即宣布自請移送監察院進行「公正調查」,當時便傳出石木欽一定可以全身而退,彈劾案將會被監察委員否決,全案包括買股、宴飲等名單也將從此石沉大海,不會被公開,鏡周刊取得相關買股名單,竟然都是檢警調及司法高層,由此可見在官司一路過關的翁茂鍾司法界人脈實力雄厚。

據鏡週刊調查,富商翁茂鍾擁有的怡華公司,1997年因投資外幣選擇權交易慘賠,積欠法國巴黎銀行(原名百利銀行)946萬美元,當時怡華公司有一張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的本票做抵押,法國巴黎銀行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本票執行進行追債獲准,但與司法界人脈極好的翁茂鍾,卻一路過關,不僅免還億,當時巴黎銀行負責向他追債的經理諸慶恩,卻被翁告到家破人亡,諸在審理時過世,當時9歲與8歲的女兒竟還被翁提告求償5億元。

翁茂鍾面臨公司資產可能遭法院查封,為尋求解套,與當時擔任法官的石木欽在桃山日本料理餐廳商討因應策略後,決定先向台北地院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另一方則由公司財務副總經理吳仙富向台南地署檢察官曲鴻煜自首,表示抵押在銀行的1,000萬美元本票是他偷蓋公司章偽造的,曲鴻煜竟然採信,直接起訴財務副總,最後檢方以此巧妙的方式結案,解決了翁茂鍾公司的欠債,讓他的公司完全不用返還銀行的3億元債務。

翁茂鍾根據檢方的認定,展開全面大反撲,不但不清償法國巴黎銀行的3億元債務,還反過來向法國巴黎銀行及承辦經理諸慶恩求償5億元。

由於諸慶恩是依公司規定並請示理律法律事務所後,以銀行名義發出定存單的「自發自買」方式提供擔保,也獲法官同意,一審諸慶恩獲判無罪,但二審在2002年改判他4個月徒刑及緩刑3年,諸慶恩是非常優秀的金融人材,他自認奉公守法,無法接受有罪判決,後來上訴最高法院,石木欽即為陪席法官,他雖與翁茂鍾密集往來卻未迴避審理此案,讓諸慶恩承受不少壓力,2003年未等到無罪判決即過世,只獲公訴不受理,享年僅30多歲。

諸慶恩過世後,翁茂鍾及司法仍未放棄對他的追殺,翁認為法國巴黎銀行對他追討千萬美元本票債務,造成他公司利息及商譽等重大損失,向諸求償5億餘元,儘管諸已過世,但翁仍對諸的9歲及8歲女兒追債,讓甫遭喪父之痛的女童,面臨天文數字債務,直到2004年最高法院認為,翁茂鍾無法證明公司有所損失,判決諸家姊妹不必賠償確定,當時的2位女童在母親全心照護下,都是國立頂尖大學的高材生。

小編內心話: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但是在翁茂鍾的案件上,盡是看到官商勾結,殘害依法辦事的無辜人員,如果壞事做盡還能全身而退,如果依法行事卻遭司法迫害,這人世間還有公義可言嗎?希望司法改革,能讓正義重現天日,讓「正義女神」重拾笑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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