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韓 VS.罷韓法律戰開打 法院駁回「停止罷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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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韓 VS.罷韓法律戰開打 法院駁回「停止罷韓」要求

2020/04/17 15:48:04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6日審理韓陣營聲請停止執行罷韓案,雙方律師團舌戰2.5小時。韓陣營律師對承審法官強調,本案判決是「善與惡的選擇」。對此,相對人「中選會」與參加人「罷韓團體」均不認同。最後,法院駁回韓陣營請求,可抗告。

韓國瑜委任律師葉慶元日前向法院遞狀,聲請停止執行罷韓,並主張罷免的宣傳活動在韓國瑜任期未滿一年時,就開始進行,違反選罷法第75條「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規定。葉慶元也細數中選會處理罷韓案的瑕疵,包括中選會未調查事實,且中選會未拒絕受理明顯提前的罷免提議書;中選會命高雄市選委會進行查核時,未依法排除在韓國瑜就職滿一年前,就已經簽署的連署,加上本件具有急迫性,應該停止執行罷韓。

同屬韓陣營的律師林石猛則直言,本案是一個「價值的選擇」,若法院做出對韓國瑜不利之判決,代表縱容不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並背離公益原則;更是放鬆對中選會應該獨立、客觀、公正等審慎執行職務的要求,「本件法院判決動見觀瞻,也是善與惡的選擇。」

對此,中選會委任律師李荃和反駁,表示本件若具有急迫性,應於今年1月罷韓第一階段結果出爐後,立刻提出訴訟,但韓陣營竟然於4月,第二階段連署結果出爐後,才提出救濟,可見本件並不緊急,何況韓是為了私人利益,才提起本案。罷韓團體委任律師高榮志同樣認為罷韓不具緊急情況,且當巿長是人民賦予韓國瑜的權利,罷免權只是人民要回收這個主權,人民的罷免權才是真正重大的公益,不能隨便停止執行,且中選會掌管選務核心事項,司法權應予以尊重。

此外,葉慶元在庭中指稱,罷韓團體背後的主導者是總統府秘書長陳菊,這也引起總統府嚴正駁斥。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選舉與罷免市長是屬於高雄市民的自主權利,任何政黨與政治人物都不應該,也不可能主導;而陳菊秘書長亦從未參與罷韓團體任何活動,更不曾對罷韓團體表述任何相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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