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繳了沒? 12/31前未繳處以罰鍰、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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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繳了沒? 12/31前未繳處以罰鍰、移送強制執行  

2019/12/23 06:56:19文/

車主們「照」過來!108年度汽燃費如果還沒繳,可要注意囉!監理站單位已經寄出催繳通知書,車主如果在補繳期限沒有繳納,逾期可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所欠費額後續也移送強制執行。

中壢監理站站長吳金全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是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的車主,監理機關已經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2月31日止。逾期未繳納,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

吳金全站長表示,車主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

監理站表示,車主若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有繳納,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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