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退休金請領年齡再增1歲 48年次出生勞工「110年才可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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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退休金請領年齡再增1歲 48年次出生勞工「110年才可請領」

2019/11/29 07:35:22文/

明年起,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將再提高1歲到62歲。因此,如果民國48年出生的勞工要請領勞保老年全額年金,必須到110年、年滿62歲才能請領。而老年減額年金可提早5歲請領,因此民國50年出生的勞工滿59歲時即可請領減額年金。

勞保條例規定,勞保年金98年至106年止,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法定年齡為60歲,但第10年起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直到65歲為止。民國107年起,年齡首次提高,從60歲延到61歲,此後每2年會調高1歲請領年齡,直到115年起請領年齡達到65歲為止。

而勞保條例的新規定,首要受影響的對象是民國48年出生的勞工,該年次的勞工在明年就會滿61歲,但是因為法定請領年齡又調高1歲變成62歲,因此,如果48年出生的勞工要領全額年金,就得要等到110年、滿62歲時才能領。

然而,勞保年金有提早請領和延後請領的機制,也就是說,勞工可以在符合法定請領年齡前5年請領減額,或法定請領年齡後請領增額年金,每提前或延後一年,減增額4%,最多減增額20%。

舉例來說,原來48年次出生的勞工想要月領勞保老年年金,由於109年起延到62歲才能領全額年金,因此須等到110年才可請領。另外,50年次出生的勞工,由於該勞工的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是64歲,如果提早請領減額年金,最早可從59歲、也就是109年開始請領。因此,50年次的勞工可以好好思考,開始安排是否要在明年提早請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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