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承攬還是僱傭? 勞動部列25項特徵供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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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承攬還是僱傭? 勞動部列25項特徵供檢驗

2019/11/20 07:12:49文/

勞動部19日公布「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共有25項檢核事項,供企業、勞工及勞檢員參考,任一項目如勾選為「符合」,即代表該項目有從屬性特徵,符合項目越多者,越可合理推論趨近於勞動契約,勞工應該受勞基法保障。不過,程度高低仍須視個案事實及整體契約情形判斷。

外送平台爭議多,其中到底是承攬還是僱傭更令人存疑,因此勞動部公佈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而且即日生效,訂出25個指標做為認定基準,包括工時、提供勞務方法受事業單位指揮監督、接受事業位紀律與懲處、勞工僅能接受事業單位訂定或片面變更的標準獲取報酬等,如果符合的項目越多,越可判斷屬於僱傭關係。但是否真為僱傭關係,不只看勞動契約,還要看事實認定。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強調,勞動部理解在勞動現場存在多樣性,但不管是承攬或僱傭關係都該明確,不能以「假承攬、真僱傭」,或假借其他形式契約規避雇主責任,也不應以新興經濟為名,剝削勞動權益。「尤其現在很多新興型態經濟,這些是在解決人類生活問題,給我們方便性,企業也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不要因為新興經濟,而去剝削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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