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癌台灣癌症發生率第一位 專家淺談腸癌分期、治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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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癌台灣癌症發生率第一位 專家淺談腸癌分期、治療方式

2019/08/03 01:30:00文/

演藝圈有多位優秀人才因罹患大腸癌而不幸撒手人寰,如秀場天王豬哥亮、名導演楊德昌、劇場鬼才李國修...等等,因此引發民眾對大腸癌的高度關注。根據國民健康署的資料示,大腸直腸癌在台灣高居癌症發生率的第一位,而且和過去相比,有持續成長的趨勢。

根據統計大腸直腸癌病人診斷時超過一半為第二期或第三期,即使切除原發部位,第二期病人約有15-30%,而第三期病人約有50-60%最後會復發且遠端轉移,導致預後不佳。第一期的大腸直腸癌病人,五年存活率達90%,第四期的五年存活率則只有10-20%左右。

故政府近年推動四癌篩檢,其中一項糞便潛血,就是希望找出早期的大腸直腸癌,早期切除,避免更嚴重的狀況發生。當然,治療觀念和標靶藥物、化療藥物也是隨著時間在進步,今天在這裡會把如何分期、以及各分期如何治療、藥物的選擇,介紹給大家。

分期及治療原則

大腸直腸癌的分期,基本上是利用腫瘤侵犯腸黏膜的深度、淋巴結侵犯的有無、遠端轉移的有無來分別的。第一期和第二期癌細胞的範圍都侷限在腸道內,第三期癌細胞還入侵腸道附近的淋巴結,第四期則是癌細胞擴散至其他器官,像是肝臟或肺臟。

大腸直腸癌期數分為四期。(圖片/謝佩穎醫師提供)

大腸直腸癌期數分為四期。(圖片/謝佩穎醫師提供)

零期:又稱原位癌,癌細胞侵犯局限在腸壁黏膜內,零期只需大腸鏡切除腫瘤即可,但如腫瘤過大或切除後邊緣不乾淨尚有殘存腫瘤細胞,則須手術切除部分腸道以達到治療成效。

根治性治療(第一期到第三期):主要是以手術為主,化療為輔(高風險第二期及第三期),以求降低復發率,提高根治的機會。

第四期:則因合併有遠處器官轉移或腹內擴散,通常無法根治,治療原則以化療或標靶藥物為主,手術主要是解決腫瘤阻塞出血或腹痛之問題。但腫瘤轉移處經評估認為可手術切除,或原無法切除但經化療後變可切除,手術亦可能對第四期患者發揮根治性治療。

化學治療及標靶治療

針對第三期的病患,手術之後應該輔以Oxaliplatin(歐立普)合併5-FU(有利癌)之化學治療12次(每兩週一次);身體弱一點的病人或是年紀大的病人,則給予每週的小劑量5-FU(有利癌)24次或是口服化療藥。目前並沒有標靶治療適合使用在第三期的病患。

所有的人在診斷出轉移性大腸直腸癌後,皆應當檢查其基因突變KRAS及以BRAF狀態。

針對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抗腫瘤藥物,第一線藥物主要為傳統化學治療藥物兩藥組合處方諸如FOLFOX、CAPOX、FOLFIRI或是三藥組合FOLFOXIRI或5-FU單一療法,臨床醫師依照病人情況給予適當化學藥物選擇,並且適當地搭配上標靶藥。

依照作用機轉可將標靶藥物分為抗表皮生長因子抗體(anti-EGFR,Cetuximab,Erbitax®和Panitumumab,Veltrix®)以及抗血管新生因子抗體(anti-VEGF,Bevacizumab,Avastin®)兩大類;除非病人無法忍受積極的治療才給予Fluoropyrimidine單一療法,否則目前在強烈證據支持下,所有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病人都應當給予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與Irinotecan三種化療藥物。

至於標靶藥物,雖然目前未有一致性的研究結果顯示抗表皮生長因子抗體以及抗血管新生因子抗體兩類孰優孰劣,國際治療準則中建議若病人有RASwild-type(即沒有基因突變),以及原發性腫瘤物位於左側大腸直腸,則應當給予抗表皮生長因子抗體。

然而,由於治療準則和台灣健保給付規範不見得完全相同,故在使用標靶藥物選擇上,還是需要和醫師充份討論。回顧人類抗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歷史,從單純的支持性療法,病人存活壽命4-6個月,到之後5-FU、Irinotecan、Capecitabine以及Oxaliplatin等化學治療藥物使用,大大地延長病人存活的時間;到了標靶藥物的上市,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病人的整體存活率突破24個月,使用FOLFIRI+Cetuximab可達到33.4個月的存活率。

最後叮嚀

目前各個癌症的治療是快速進步中的,除了以上提及的化療及標靶治療外,免疫治療也是在各臨床試驗中突飛猛進中。如何充份了解自身病況,收集正確資訊、配合醫師治療、心情保持愉快,才是戰勝癌症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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