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三重警私刻章批公文 偽造文書法辦|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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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三重警私刻章批公文 偽造文書法辦|地方

2021/11/26 15:53:47文/

受不了公文稽查催辦壓力,年輕員警竟擅自私刻章批公文。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偵查隊23歲許姓警員,自今年4月私刻長官職名章,核批281件公文、歸檔,時間竟達半年。

經內部調查,許姓警員疑涉刑法第211條、第213條、第218條第一項之偽造文書罪嫌,上個月以「有違紀傾向對象」將他改調警備隊列管,11月16日自檢調查結束,依偽造文書罪嫌將許員函送法辦。

員警知法犯法引起網友討論,「現在年輕人都有些奇怪的邏輯想法。」;「這才記大過,可見得公務員有好混。」「調職,真是搞笑,偽照文書就這樣處理。」;「偽造文書是重罪誒,更何況偽造的是公文。」

警職人員受《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所規範,資深員警透露,發生員警風紀問題,一般都是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交由督察或政風介入調查,然後人事部門召開考績會,視地檢署偵審結果及內部查處情形報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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