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自購第13批疫苗效期不到16天 楊志良呼籲立院調查│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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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自購第13批疫苗效期不到16天 楊志良呼籲立院調查│疫情

2021/11/08 17:21:02文/資深記者 宋秉忠

台灣自購的第13批AZ疫苗59.4萬劑,6日晚間到貨,但有效期限只到本月底,扣掉檢驗封緘所需時間,效期只剩不到16天。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指出,過去採購疫苗很少出現效期少於半年,他研判政府不是合約沒簽好,就是這批貨早該在數月前就交給我國,只是政府一直在擋,立法院應介入調查。

對於本批AZ疫苗效期不滿1個月,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回應稱,是因國際疫苗供貨仍然不穩所致,但拒絕透露採購合約的內容。

北市聯醫和平院區小兒科主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太太陳佩琪也在臉書批評,「即期食品有人吃,即期疫苗不見得人人想打」;她提醒指揮中心,別在11月中旬以後全丟來台北市,然後打不完,再喊說北市施打不力,說北市把疫苗放到過期。

前疾管局長張鴻仁表示,正常採購藥品是會在合約裡註明,交貨時效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而一般情況,效期都會在1年以上;但是新冠疫苗的採購特殊,在緊急使用的情況下簽約,採購方可能無法強勢要求藥廠明定交貨日期及效期,不只台灣如此,全世界都是這樣。

現在經常聽到「某某國家又訂購多少劑疫苗」,張鴻仁提醒,這不代表已經收到疫苗,除了採購合約無法強勢要求交期及效期,現在疫苗交貨前後,還要看採購國的出價,以及國力。

莊人祥不願透露採購合作的細節,張鴻仁研判,應該就是當初簽合約時就沒有明定交期和效期,現在如果披露出來,指揮中心會被罵得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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