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永慶房仲欠地下錢莊債務竟侵吞客戶租金 還誆賣房吃掉訂金158萬|房地產

分享:

品觀點│永慶房仲欠地下錢莊債務竟侵吞客戶租金 還誆賣房吃掉訂金158萬|房地產

2021/05/24 11:15:00文/

2018年任職於永慶不動產三峽北大加盟店「普泰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謝姓業務員,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為了償還債務,竟將歪腦筋動到客戶的金錢上!他先侵吞代客戶收租的租金15萬元;又向另名客戶謊稱以低價買下房屋,要求客戶匯款158萬元,客戶不斷催促交屋,他還謊稱另有買主出高價要買同一間房屋,轉賣就可直接賺一筆,出示假造收據,騙取客戶信任!謝男最後遭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定讞。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2號刑事判決指出,謝男在永慶不動產加盟店任職時,為償還地下錢莊債務,總計做出3項犯罪行為。他與陳姓客戶於2018年8月24日簽訂授權書,由謝男協助出租客戶在桃園市某大樓8樓的房屋,約定每月租金2萬5千元。隔天謝男就找到願意承租的呂姓租戶,約定租賃期間自2018年8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24日止,共計1年。

而謝男明知客戶未授權他可變更租金給付期數,並給予租金折扣,竟向呂男謊稱,如果可以一次繳足1年份租金,就給予2個月租金折扣優惠,也就是原本1年應收30萬元,僅收取25萬元。呂男應允給25萬元,謝男轉交4個月租金、10萬元給予客戶,自己侵吞下15萬元。客戶4個月後沒有繼續收到租金,自己找上承租的呂男,這才發現謝男居中搞鬼!

不僅如此,謝男還詐騙其他客戶的金錢!他明知一位女買主亟欲買下三峽區的一戶房屋,在未經屋主同意下,於2018年11月19日對女買主謊稱屋主願意以428萬元賣出房屋,女買主當天下午就從郵局匯款80萬元,隔天再匯款78萬元,總計匯款158萬元進入謝男的帳戶中,謝男隨即將錢還給地下錢莊。而他為了取信女買主,還偽刻印章,並簽立偽造的成屋買賣契約書,交給女買主。

女買主不斷催促交屋履約,謝男當然無法交屋,他又動起歪腦筋,向女買主謊稱有人願意更高價格購買這戶房屋,只要轉手,就可以大賺150萬元以上!謝男還偽造了一張假的「房屋買賣定金收據」,上頭蓋了假造印文,謊稱願意以580萬元購買房屋,謝男並在2019年1月9日向女買主出示這張偽造收據,讓女買主心安。

由於謝男知道無法再圓謊,就在2019年1月14日向女買主坦承,女買主以及出租房屋的陳姓客戶提告,謝男被依照「侵占」、「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一審認定謝男共犯3罪,分別處3月、5月、6月有期徒刑,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上訴二審後,高院仍認定謝男犯3罪,而高院審酌謝男「正值青壯,不思循正途賺取財物,竟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而以詐欺及偽造私文書之手法,假借銷售房屋不法牟取告訴人財物」,造成告訴人分別受有15萬元、以及高達158萬元的財產受損,且迄今尚未賠償告訴人之損失,所為應予非難;但考量他偵審期間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高院因此改判處他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案件未上訴第三審而定讞。

 

[2021.05.25更新]永慶房仲聲明稿
本案經紀人謝誠任職於普泰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永慶不動產三峽北大加盟店)期間,因違反規範,使用外部契據私下與客戶簽約,經加盟店東查證後,107年12月遭到免職。
此案為謝誠個人私下行為與永慶房屋、永慶房仲無關。

 

相關新聞